2021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2021-05-06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网

潮州市关于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现将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一)体检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1日(星期二)和12日(星期三)分批进行。具体批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照公布的体检时间安排,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段交银大厦隔壁)。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注意:请考生按要求带齐证件和物品按时报到(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④黑色签字笔1支、⑤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携带B超或尿检证明)。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有关体检标准(附件3-7),了解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22:00后禁食。违者后果自负。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三)请考生继续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体检。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和体检。

(四)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费用。考生自备体检费(现金,每人400元,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费用另计)。

咨询电话:0768-2282773

附件:(点击页面下方链接下载)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具体批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5: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文章来源:http://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71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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