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告
2012-09-2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

广西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3年,我区共有1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工学院、桂林医学院和广西财经学院。

二报考点设置及报考安排

2013年我区共设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工学院等7个报考点。

(一)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区外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以上任何考点报考。

(二)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排如下:

1.广西大学报考点:接受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接受广西师范大学、贺州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广西医科大学报考点:接受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4.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受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百色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5.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受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接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7.广西工学院报考点:接受广西工学院、河池学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区内高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考安排如下:

1、报考广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考广西大学及广西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请到广西大学报考点报考。

2、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请到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

3、报考广西师范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请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

4、报考桂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请到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

5、报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考生请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四)报考法律硕士、农村教育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以及所考科目中含5XX(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考试科目)科目的考生报考安排如下:

1、报考全国招生单位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以及所考科目中含5XX(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考试科目)的考生请就近到广西大学、桂林市招生考试院、广西工学院报考点报考。

2、报考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桂林市考生请到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南宁市考生请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

三、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9:00—22:00)进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步骤如下:1、第一次进入系统报名时,需要进行免费注册;2、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熟悉各级管理部门、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告;3、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考各项信息;4、核对所填报考信息,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提交;5、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请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到所选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时使用。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名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不能修改,如需修改,请考生重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填写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由报名点自行确定)进行。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

四、其它事宜

(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也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报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推荐免试生和农村教育硕士需凭推荐学校提供的效验码方可登录网站报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凭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效验码上网报名。

(四)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和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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