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检察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
2021年楚雄州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二、综合成绩计算。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
三、请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楚雄州检察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5月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体检通知,按照体检通知上的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附件:楚雄州检察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公示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9日
附件:楚雄州检察系统2021年公务员面试综合成绩公示.xls
来源:http://www.chuxiong.jcy.gov.cn/tzgg/202105/t20210520_32494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