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2012-09-22来源:青岛大学研究生处网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30人(预计含推免生60人),其中,28个学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25名,11个专业领域(包括9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1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领域--资产评估硕士、1个管理类专业学位领域--会计硕士)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生源情况及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兄弟院校积极向我校推荐。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⑵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只能报考原所学专业,不能跨专业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 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⑵ 学历及工作履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特殊学科(专业)报考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建筑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学科规定的招生专业限制,详情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报名(11月10日~14日)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以国家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考生必须首先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手续:应届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2.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五、考试日期

2013年1月5日~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六、考试具体地点

由各报考点确定、公布。

七、初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寄送书面成绩单。

八、调剂、复试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具体调剂政策将按照2013年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包括报考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政策),请考生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调剂、复试通知。

九、录取工作

2013年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学校下达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网上通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等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取。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不能复试录取的统考考生,可调剂到其他学校复试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另须加试至少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十、学习年限及培养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这2种类型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待遇相同。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生。

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学校对硕士生正常学习期间发放普通奖学金,并设立多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另外,硕士生还可被聘为助教(助研),和教师享受相同的教学酬金。

十二、其他

1.专业目录中:★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为该学科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2.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后硕士生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3.复试内容、复试办法、复试笔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请于复试前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4.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h.qtech.edu.cn)。考生如对初试及复试的参考书目、考试大纲有疑问,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5.联系方式:电话:0532-85071303;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qtech.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yjshk@qtech.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2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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