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
2021-07-07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021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

为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将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1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300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我省户籍省外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2021届毕业生(含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2021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志愿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连续性工作的人员。

5、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标准和程序进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报名、命题、制卷、阅卷和结果公示,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

(一)报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网上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招募资格。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照片大小10-20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市多次报名,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35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17:00,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未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所填报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报名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生招募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笔试,笔试为一场,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数量和笔试成绩统一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知识等。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面试按照岗位计划招募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全省统一时间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面试地点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综合成绩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雄安新区自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根据招募空缺岗位情况适时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工作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

(九)培训及上岗

拟招募志愿者须参加由各市、雄安新区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拟招募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上岗服务。

四、有关待遇

(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加服务,生活补贴按照研究生志愿者对待)。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自愿提出,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六)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期满当年的河北省公务员定向考录和河北省选调生选拔。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可参加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单位需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专项招聘。

(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十四)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本《招募简章》解释权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1-86689134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2050193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3-2011590 0313-2015808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35-3566130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5-2806046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6-2152296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2-5036773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7-3206532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8-2215369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9-3288376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3011087

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2-2589879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1-83283404

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0312-5620605

附件:2021年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4日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tongzhi/2021/0706/10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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