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 面试入围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2021-07-16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85分,含照顾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梁庆等45 名考生为面试拟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单位:招聘单位(详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 0774-5698800 0774-5211675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贺州市城西路58号 0774-5203101
贺州市实验中学 贺州市芳林路148号 0774—5686003 0774—5686028

2.报送材料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1日期间,每天上午9:00-下午5:00。

3.报送材料方式:

面试拟入围的人员按通告要求,通过直接送达(不接受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材料)方式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给相应的面试资格审查学校。

4.报送材料内容: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核)(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但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教育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7月中下旬在“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上发布,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留意相关网站信息。

2.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1.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

2.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贺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市直各院校).xls

附件2: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防役须知.doc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t94951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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