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务工作:
考点负责人:黄耀五、陈兴述
考务人员:管 军、揭定印
楼层管理:
包立军、孙定义、蒋世军、
邹庆川、
孔雪燕、李勇、胡春健、聂卫东、聂卫东、李勋华、
保 卫:
负责人: 魏安平(兼) 工作人员:(由保卫处安排)
后 勤:
负责人: 代 木(兼) 工作人员:赵勤 医生
广 播:孔雪燕(兼)
信 号:蒋大胜(兼)
监 厕:(由总务处安排)
监考人员安排:见附页。
考场布置:揭定印、龙青川、彭雅琴、罗小娟、何甜甜、周弦、李小惠、李平
二、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初级 | 中级 | ||
10月2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中级会计实务 | |
10月28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考务培训
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全体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考前培训,请务必准时到场!
四、考室的布置
1.净化;
2.每考室安排30个考位,每排4个考位;
3.贴考号从讲台左侧开始,按横“S”形排列(收、发卷也按横“S”形);
4.考室黑板警示语(打印后布置考室时贴在黑板上):
(1)夹带是违纪,抄袭是作弊,违纪作弊必受追究;
(2)手机、传呼机、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严禁带入考场。
五、考务办公室:学院原阶梯教室
六、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4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开会,抽签(每考室的第一位监考老师负责抽签决定所在考室)、领取试卷;
2.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核对证件,考生签名;
3.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核对科目,清点试卷份数是否相符;4. 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5.开考30分钟后清点缺考人员,在座次表签名处打“×”,回收空白试卷,用2B铅笔在考场报告单上填涂考场相关信息。并向楼层负责人员报名缺考人数;
6.60分钟后考生才能退出考场;
7.装订;
(1)将有效答题卡(按座次、页码顺序排列)、有效试题本、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答题卡袋内(经济法基础(初级):是将有效答题卡按按座次、页码顺序排列装入答题卡袋,再同有效试题本、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试卷袋内)。
(2)缺考考生(或空白)试题本、答题卡清点无误后,连同试题本袋(除经济法基础科目没有试题本袋外)一并装入空白试卷袋内。
(3)装订地点:原阶梯教室。
教务处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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