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昭通市昭阳区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通告
2024-07-23来源:昭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昭阳区2024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通告

昭区政通告〔2024〕7号

为做好全区2024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满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基本条件的非三城街道办事处(太平、龙泉、凤凰)户籍子女。

二、一年级入学

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未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随迁子女,需就读一年级的,采取预登记方式进行。预登记工作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三城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实施。预登记地点不代表所安排学校。预登记后经审验材料符合条件的,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预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2日。

(二)预登记地点。

1.实际居住地属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到永乐小学预登记。

2.实际居住地属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到白坡小学预登记。

3.实际居住地属凤凰街道办事处的,到凤凰中学预登记。

(三)预登记需备齐以下4项材料,各项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城区稳定居住证明材料,对应以下三类提供其一。

暂住类:主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购房类: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登记备案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所有人或共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租住类:昭阳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签发的《昭阳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表》。

2.城区稳定就业(工作)证明材料,对应以下三类提供其一。

务工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三城街道办事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或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

经商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

公职类:调入主城区所在地的市、区部门在职在编在岗非户籍职工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人事变动手续材料(如调令或任职文件等)或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账。

3.户口簿。

4.《昭阳区2024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预登记入学承诺书》(见附件,须提前填写完备)。

三、七年级入学

(一)区直小学、民办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就读昭阳主城区直属小学、辖区民办小学六年级的随迁子女毕业生,仍需申请在昭阳城区就读七年级的,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对口直升随迁子女入学数超过学校容纳范围的,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对口直升昭阳区第三中学的学校为:昭阳区第一小学、昭阳区第一小学北城校区、昭阳区第二小学、昭阳区第三小学、昭阳区第三小学城校区、昭阳区第四小学(含东城校区)、昭阳区第四小学桃源校区、昭阳区第七小学、昭通鑫华学校。

2.对口直升昭阳区第四中学的学校为:昭通市实验小学、昭阳区第四小学东城校区、昭阳区第五小学、昭阳区第六小学、昭阳区第六小学南城校区、昭阳区第八小学、昭阳区第九小学、昭通华宇特色学校、昭通仁德中学、昭通五四学校、昭通文野学校、昭通建飞中学、昭通正道小学。

3.对口直升昭阳区海晏池学校的学校为:昭阳区第十小学。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时间:2024年8月25日至26日;

地点:昭阳区第三中学、昭阳区第四中学、海晏池学校;

所需材料: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户口簿(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三城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太平、龙泉、凤凰三城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分别对口直升昭阳区太平中学、昭阳区第三中学、昭阳区凤凰中学。报名入学具体事宜按学校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的方案执行。

(三)三城街道办事处外小学毕业随迁子女:除提供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或小学毕业凭证材料外,还需备齐本通告一年级预登记所需材料,可申请就读昭阳区第三中学、昭阳区第四中学或昭阳区海晏池学校七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8月25日至26日。报名地点:昭阳区第三中学、昭阳区第四中学或海晏池学校,报名学校即为就读学校,家长应提前做好选择,严禁在两处重复报名。

(四)乡镇随迁子女七年级入学参照上述执行。

四、7月20日后迁入户籍的,按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登记后安排入学。

五、注意事项

(一)户籍属于太平、龙泉、凤凰三城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原区域学校入学。

(二)严禁在两处及以上登记点重复预登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予安排入学,并由家长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同城内转学。

(四)杜绝择校,若不服从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对所安排学校不满意的,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学校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五)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相关要求,预登记时必须严格审验把关各项材料,确保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咨询电话:0870-2131985;举报监督电话:0870-2122004。

(七)本通告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昭阳区2024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预登记承诺书.docx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来源:http://www.zyq.gov.cn/contents/738/222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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