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傣医医2024年9月招聘护理见习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9〕3号)及《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 号)文件精神,根据见习基地管理规定及医院发展规划,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见习岗10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见习岗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4.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干,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5.热爱医疗事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我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在30岁以下,目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登记(未办理就业创业证),或登记状态为求职。
7.24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目前未就业(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
(二)具体条件: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限6个月,见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2日08: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高中起点应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3)承诺书(附件2,签字按手印)。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以PDF形式报送到邮箱dy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线上审核通过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上午08:30-12:00;
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综合楼三楼。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仍无法确定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公示、录用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拟录用并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录用。就业见习岗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见习合格证明”。如医院需求,个人自愿,医院择优招聘为非编职工。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723006
5.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691-272397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
2024年9月5日
附件2: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z7HXMx-yjQqnq5rYw3B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