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河州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2025-04-23来源:弥勒人社公众号

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开招聘

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助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开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专职协管员(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监督专职协管员岗位,需服从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执法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弥勒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日常协管巡查,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名,属编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含国民教育)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0年4月至2007年4月之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

9.有吸毒史人员。

10.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在读的非毕业生。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薪酬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发放,入职满两年后加工龄工资。

(二)社会保障。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单位和个人各自按规定比例承担)。

(三)休假、福利。休假和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工资。试用期转正满半年后,根据季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五)其他。统一配备卫生监督制式服装,配备制服后工作不满一年的需自行承担服装费用。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流程:制定及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初筛→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1.制定招聘公告并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3.初步筛选:本次招聘按报名情况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律、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或有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经验、中国共产党党员等人员;

4.组织面试:根据初筛情况,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突发问题等方面素质,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拟招聘人员参考项,不带入后续招聘流程,面试未达70分的不作为拟招聘人员。

5.拟聘用人员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经单位核实考察并根据岗位匹配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

6.体检:由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项目由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指定),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聘用。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8.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到,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若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为唯一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报名地点: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1-3室)

(地址:弥勒市太平街道民康路市疾控中心旁)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873-3058026

联系人:石艳山

联系电话:18287355335

(二)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请点击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要求:个人承诺一栏“承诺人签名”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

2.其他报名材料:报名人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能力素质证件的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遵守招聘纪律和要求,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二)报名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通畅;在各招用环节中,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报名者,如若联系不上,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逾期不参加体检、公示期出现问题、逾期未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形之一而导致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已签订用工合同(协议)或者聘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1-3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聘用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合同(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报名者自己负责。

(五)本次招聘的各项流程由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集中统一组织。未尽事宜由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弥勒市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弥勒市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I-aGdGswx0LVrb9KKxG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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