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因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向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委办公厅工作岗位,选调公务员1名;市发展研究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研究工作岗位,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基本条件
1、国家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主任科员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2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7、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杭州市区户口(含萧山、余杭区);
9、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市发展研究中心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熟悉城市发展、文化建设、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主任科员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2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2009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6、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7、杭州市区户口(含萧山、余杭区);
8、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选调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25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者先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SC906@163.com报名,截止时间11月25日下午5点。网上报名者接到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后,请于12月1日(周六)(上午9:00—12:00)到杭州市委办公厅人事处(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九楼906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持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报名事项联系人陶哲琼,联系电话:85250966。
3、开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低于5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选调人数。
(二)笔试面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2、经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报名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都不合格时,该岗位可以不选调人员,也不再继续安排体检、考核等选调工作程序。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递补人员。没有可递补人员,该岗位可以不选调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考察未通过的,按体检递补方法确定递补考察人员。
(四)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调用手续。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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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中国杭州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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