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向香澳门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2012-11-28来源:华东理工大学网

一、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三)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请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于201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七、学位

完成我校的博士培养计划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我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

八、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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