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名,从事综合文秘工作。
镇海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是由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选调事业人员3名,从事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技术保障工作,条件优秀者可根据干部任免有关规定任命为运行管理科负责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三、选调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 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6:00。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www.nbrc.com.cn)注册报名,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12月12-13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12月14日9:00至12月14日16:00。已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对再次报名的,在2012年12月1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18日9:00至12月22日9:00。报考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初定于12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技术保障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软件等专业知识;综合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登陆镇海区政府网站(www.zh.gov.cn)、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www.zhhrss.gov.cn)查询。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不具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和按规定可递补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参照2012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核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综合笔试、面试和考核情况,由选调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如无合适人选,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数。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政府网站、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或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时办理调动或转任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574-86274011转2508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公管科:0574-86290194
联系人:王老师
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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