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2012-12-03来源:中国丽水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

驾驶员3名,为编外临时用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持A1驾照适当放宽);丽水市户籍。

3、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持C1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交警对交通事故处理记录为依据)。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A1驾照优先。

三、报名方法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3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北苑路188号),咨询电话:2219096、2219090;联系人:章先生、王先生;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四、录用办法

经路考、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薪14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15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3日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

驾驶员3名,为编外临时用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持A1驾照适当放宽);丽水市户籍。

3、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持C1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交警对交通事故处理记录为依据)。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A1驾照优先。

三、报名方法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3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北苑路188号),咨询电话:2219096、2219090;联系人:章先生、王先生;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四、录用办法

经路考、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薪14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15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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