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影视实验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12-24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教学实习器材管理人员1名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影视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

2、了解前后期器材设备性能,熟悉制片管理全流程;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文与设备产商进行交流;

4、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的工作。

(二)应聘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请通过电子信箱提交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近照,二寸正面免冠照一张,生活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户口卡复印件一份。

3、相关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获奖等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C楼307办公室

邮编:100088电话:010-82283247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xinyu@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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