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3-01-06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1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在复试前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3年1月17、18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

2、复试安排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审查表(《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各1份。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笔试:教师综合素质笔试。

2、面试:从面试综合题库中抽题作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成绩计算

1、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正在审查中)(待更新)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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