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1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在复试前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3年1月17、18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
2、复试安排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审查表(《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各1份。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笔试:教师综合素质笔试。
2、面试:从面试综合题库中抽题作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成绩计算
1、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正在审查中)(待更新)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