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铜仁市德江县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知
2013-01-08来源:德江县人民政府网

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8

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置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铜市机编办〔2012〕34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公开选调金融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 骥(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晓初(县政府办主任)

叶支辉(县监察局局长)

窦先科(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周伟(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覃礼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牟勇(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永红(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金怀(县编委办副主任)

吴高升(县政府办副科级纪检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窦先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永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舒小平、夏应奎、杜泉吉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干部(选调生、特岗教师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金融工作。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

3.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记载为准)。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人数4人。详见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览表。

德江县公开选调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考岗位 人数 招考条件
学 历 专 业 范围对象
办公室工作人员 4 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式干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宣传公告方案时间:2013年 1月 9日—14日。

2.报名时间:2013年 1月 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5.报名要求:岗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岗位计划1∶3的比例,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的实际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及要求。

1.根据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其资格。

3.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2013年1月17日─18日。

5.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3年 1月19日在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分。

1.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09 :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金融经济(侧重于财会和银行金融)20%、法律基础知识(侧重于行政法)20%、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思路明确、观点创新)20%。考生根据考试内容自备复习资料。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3年1月21日—23日。

2.面试

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得分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侧重面试应试人员的金融经济基础知识、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得分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大、工龄长的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分合格与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有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4)不符合本次选调范围对象所需报考资格或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6.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8523073(县人社局录调股)

举报电话:8532399(县监察局)

8524087(县政府办纪检室)

8523007(县人社局纪检室)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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