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028民法学大纲(复试)
2013-01-12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网

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复 试)

(科目:028民法学)

一、考查目标

掌握相关的民事立法及民法基本理论;了解各类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内容;运用民法理论和方法分析和理解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成绩及其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

简答题

论述题

三、考试范围

(一)民法总论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渊源和适用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行使和保护

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监护

法人的概念、种类、民事能力

法人的机关;

法人的变更、终止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客体

民事行为的概念、成立、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代理概述、代理权和无权代理

诉讼时效和期限

(二)人身权

人身权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一般人格权

配偶权、亲权和荣誉权

(三)物权

物权的概念、种类、效力和变动

所有权的概念、种类、取得方式

共有

相邻关系

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占有的概念、取得、消灭、效力和保护

(四)债法总论

债的概念、特点、发生原因和分类

债的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

债的保全概念

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担保概念、保证和定金

债的转移的概念

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概括承受

债的消灭的概念和原因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

(五)债法分论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合同的订立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委托合同

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六)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点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权的丧失和保护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遗嘱的设立、变更、撤销和执行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遗产的处理

(七)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共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害责任

物件损害责任

四、样 题

简答题:

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2.诉讼时效的特点

论述题:

1.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类型和效力。

2.试述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及其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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