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的通知
2013-01-17来源:徐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5、26日两天。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月11日9:00-2013年1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月24日、1月25日、1月2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24日9:00-1月29日16:00。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226室或A230室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每一页都复印)。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交至现场收表人员处。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月11日9:00-2013年1月25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11日9:00-2013年1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会于3月下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七)2013年5月1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网上如何制作标准照片

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方法

网上支付指南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附件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节点提醒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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