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1-28来源:宜兴人才网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5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5、16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29日-2013年3月8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3年3月13—14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报名点选择宜兴市的考生,请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联系电话,87952891)进行资格确认和缴费。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4月2-12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4月1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3年6月6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五、教材征订

辅导教材由考生自行征订,征订办法见附件二。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一、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办法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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