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2013年招聘计划:法院6名,检察院6名。
(二)岗位要求:
1. 年龄30岁以下;
2. 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3. 符合《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相关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与嵩明县201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一并进行。
三、待遇及管理
聘用制书记员列入我县人才引进计划,参照同等条件公务员套改工资,并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一)每人6万元人才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
(二)在我县工作前3年安排公租房。
(三)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优先选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四)可参加全县针对硕士研究生组织的公开选拔,并鼓励聘任制记员聘期内报考我县公务员,录取后人才津贴调整为8万元。
(五)聘用制书记员在县内与公务员待遇相同,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得参加县外组织的公开选拔与公开选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法学专业,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法学类。
(二)毕业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云南大学。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