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开招考聘任制书记员相关说明
2013-02-27来源:云南大学就业网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2013年招聘计划:法院6名,检察院6名。

(二)岗位要求:

1. 年龄30岁以下;

2. 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3. 符合《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相关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与嵩明县201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一并进行。

三、待遇及管理

聘用制书记员列入我县人才引进计划,参照同等条件公务员套改工资,并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一)每人6万元人才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

(二)在我县工作前3年安排公租房。

(三)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优先选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四)可参加全县针对硕士研究生组织的公开选拔,并鼓励聘任制记员聘期内报考我县公务员,录取后人才津贴调整为8万元。

(五)聘用制书记员在县内与公务员待遇相同,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得参加县外组织的公开选拔与公开选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法学专业,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法学类。

(二)毕业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云南大学。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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