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条件如下:
1、招聘岗位:理化检验岗位工作人员1名;
2、专业与学历: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分析化学、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检验技术、卫生检验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20-40周岁,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4、聘用时间和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由双方商议后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办理缴纳失业、养老、医疗等有关社会保险,被招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5、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联系地址: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成镇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中心511房间)
联系电话:61886808,61886807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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