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五莲县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最终确定的报考缴费人数没有达到原招考计划的3倍,故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特此公告。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原招考计划 | 报考缴费人数 | 核减后计划 |
五莲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11101109111 | 3人 | 8人 | 2人 |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 司法警察 | 11101110110 | 2人 | 4人 | 1人 |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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