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证》办理
2009-06-16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老师,我想问问《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报到证》有什么区别,作用相同吗?

还有一个问题,我去年签了工作,现在辞了职,我向工作单位要回了我的《报到证》,我拿着这个报到证和《退工单》,到生源所在地就可以办理《登记证》吗?多久可以办好?

回复:一、关于“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1、《登记证》有何作用?

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即已上班但未签订协议书、合同或在试用期内)的,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发《登记证》,全称是“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由云南省教育厅印制。毕业生必须持《登记证》在登记期限内到《登记证》上所介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后,方可保留三年的待就业资格或参加 。毕业生凭《登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落户等手续。

对户口迁回生源地、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1日后,持《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

二、关于“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报到证》有何作用?

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发的《报到证》全称是“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云南省教育厅印制,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证件,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省外生源毕业生在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一律签发《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报到。

2、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在离校前,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确定聘用且需《报到证》的,首先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全称为“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我院毕业生到学院就业指导处购买,按《就业协议书》的要求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学院如实填写并签章即生效,并于6月1日前返回学院就业指导处。学院根据《就业协议书》拟订就业方案上报云南省教育厅,由云南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

3、毕业生离校后如何换发《报到证》或《登记证》?

1)《登记证》换发《报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持有《云南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毕业生(就业期限3年内),已经有接收单位的,需出具就业《登记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报到证》换发《报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年内已经有接收单位的,并持有报到证的,如有新的单位同意接收的,需进行改派,要出具原来的《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办理新的《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报到证》换发《登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有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持有《报到证》的,不到接收单位工作的,需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学生。需出具原来的《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办理《登记证》(非云南籍毕业生办理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可以联系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地 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871—5144557 5156863

联系人: 周老师 丁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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