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填写说明
2013-03-28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考生必须填写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进行注册后,方能填写报名表(同一考生不允许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分别注册,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如需短信提醒服务,须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用户名、密码将作为考生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报名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是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的,因此,考生在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时必须真实、准确,生僻汉字使用“全拼输入法”查找。

2.填写报名表时,以红色“*”号标注的项目必须填写,“工作简历”、“主要业绩”两个项目,没有的必须填“无”;其他项目如“最低单眼裸眼视力”等,如果招聘单位对于视力有特定要求的,必须填写。照片必须传至报名表相应位置。

右侧带有图标的项目,点击该图标进入可直接选择;没有图标的,在栏内填写(建议将“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情况”提前录入成电子文档,以便在报名填表时复制粘贴到相应位置,避免由于编辑时间过长导致正在编辑信息的丢失)。其中,“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上传照片点击“上传照片”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再点击“上传”即可。

3.在填写“是否是应届毕业生”一栏中,除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符合《政策指南》中关于“属于(或可视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选择“是”。其他人员选择“否”。

4、报考单位部门、报考岗位、报考单位部门代码、报考岗位代码,由考生点击右侧图标,进入招考计划表,直接点击所选岗位即可。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

5.备注栏的填写

若招考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例如:某一招考岗位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则考生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6.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保存”按钮,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仍可修改;也可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修改。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信息填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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