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参照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复试日程安排
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3年4月2日根据今年最新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制定:
1、4月12日体检上午8:00-11:00:地点:校医院,时间和检验项目由校医院定,体检前到学院研究生办(11-208)领取体检表贴照片,交费。体检完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带交验材料见研究生网通知规定(特别强调原件、红的公章、材料齐全等关键的东西)。
(2)一寸彩照要带二张(其中一张要贴在复试传递单上的)。
(3)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不再提交意向书,在法学院网研究生栏复制即可)
2、4月12日工作时间可办理报到、资格审查手续(地点:11-202,11-208)。
3、4月12日 下午1:00-3:00 地点11-214 跨专业硕士考生加试 。
4、 4月12日8:30-15:30资格审查后进行思政面试,12日16:30-18:30地点:叶耀珍楼104、106、109、11-202学术型硕士考生笔试(专业课)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型(专业课考试),19:00-21:00地点:叶耀珍楼104、106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型(政治理论)。
5、4月13日8:00-15:00法学学术型硕士和法律硕士考生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试。
6、4月14日8:00-12:3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试。
7、笔试和面试安排如下表:(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3 | 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提供,需明确现工作学校性质及该教师身份是“在职教师”或“公办在职在编教师”) |
4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中专以上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 |
5 |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7 | 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8 |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9 |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
10 | 符合夫妻分居者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随军调动者提供:随军安置审批表、部队干部任命文件、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事业编制教师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
11 | 其他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面试科目 | 备注 |
法学学术型各点 (1) | 8:00-16:00 | 11-202 | 专业面试 | 4 月 13 日 |
11-205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3 日 | ||
法律硕士 (2) | 8:00-16:00 | 11-308 | 专业面试 | 4 月 13 日 |
11-307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3 日 | ||
法律硕士 (3) | 8:00-16:00 | 11-301 | 专业面试 | 4 月 13 日 |
11-309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3 日 | ||
公共管理硕士(4) | 8:00-15:00 | 11-202 | 专业面试 | 4 月 14 日 |
11-205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4 日 | ||
公共管理硕士(5) | 8:00-15:00 | 11-308 | 专业面试 | 4 月 14 日 |
11-307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4 日 | ||
公共管理硕士(6) | 8:00-15:00 | 11-301 | 专业面试 | 4 月 14 日 |
11-309 | 英语听力、口语 | 4 月 14 日 |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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