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4月7日—4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市人社局:28681083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管单位人事教育科):2868624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株洲市文化市场监控中心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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