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高中教师队伍,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2013年我区将在华南师范大学等国家“211”工程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招聘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学科教师共33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国家“211”工程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 20 日—4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
2、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咨询电话:020-85211035、0752-3826339。
四、招聘考试
符合报名要求可参加 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报名人员按所报职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学科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分数必须达到该科总分的60%以上方可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进入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按照与招聘职位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情况表。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凡符合该标准者即为合格。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考试、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考生被正式录用后,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正式录用人员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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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惠阳区招聘高中、中职教师职位表.xls》来源于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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