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源县2009年特岗教师招考公告
2009-06-19来源:洱源县教育局

根据云教人〔2009〕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度特岗 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洱源县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40名)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

  小学岗位 初中岗位
 
 
  语文 数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政治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音乐 美术
   
     
  小计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小计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右所 1     1         2   1   1            
三营 1         1     2       1 1          
牛街 1             1 2   1 1              
凤羽 1 1             2       1       1    
炼铁 4   1 1   1 1   5 1 1 1 1   1        
乔后 4 1 1   2       5 1   1 1       1 1  
西山 4   1   2   1   6 1 1 1 1     1     1
合计 16 2 3 2 4 2 2 1 24 3 4 4 6 1 1 1 2 1 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非专招本科生岗位主要招聘2009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应聘者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因时间较紧,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意向报名,但必须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6月26日

现场报名地点: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为: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09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五、考试和聘用

1、笔试

(1)内容: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由省教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体育5个学科;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10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地点: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省特岗办协商决定。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从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和聘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 7月23日—24日,领取地点: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按照国家教育部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兑现工资。

八、今后有关招聘信息,请登录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九、根据大理州人事局通知,洱源县教育系统2009年补员只安排此次特岗 ,不再下达洱源县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计划指标。

十、未尽事宜由县特岗 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特此公告

洱源县教育局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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