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用网络考试,所有考生通过操作计算机完成考试。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秩序。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均需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境外院校考生可不带学生证)拍照。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三、考生除必要的笔和橡皮用于演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和录放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应全部关闭。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仍不交送指定位置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需服用药物的,应在考前向监考人员说明并经过相应查验。
四、考生到指定机位后,应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等放在显著位置,以便监考人员核查。考前应检查计算机工作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说明。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才允许离场。考生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前自愿离开的,将记录为弃考、成绩取消。考生不能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有序离场。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㈠在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且经监考人员批评和警告一次后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要求其退出考场:
1.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行为;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
3.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㈡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3.无论是否对考试造成影响,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或手机等电子设备没有完全关闭;
4.除考试规定携带的物品外,拒不将其他物品放到指定物品存放处;
5.夹带、传递纸条物品;
6.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蔑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
8.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试题、答案、考场成绩等;
9.擅自出入考场。
考生出现考试舞弊行为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招聘单位向考生所在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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