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有关要求,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有关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由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职称部门统一办理。需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单位办证介绍信、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
2、证书办理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前。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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