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3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3-05-03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7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 9月7日 上午 0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上午 0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点原则上设在南京,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价格鉴证师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支付。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8—22日。

报名网址:www.lygkszx.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5月23-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符合免试1科条件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5月8—2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9月3—6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9月9—13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市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518-85415924。

八、其他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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