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6名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公开选拔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6名。其中,女同志不少于2名(不含非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1名。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或相当于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35岁以下,正式参加工作4年以上,长清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正式参加工作和任职等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职位(不含非中共党员)在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时女干部不少于2名,非中共党员副主任职位单独报名并按该职位成绩排名单独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3、业绩评价。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数量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按照《2013年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得分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3天。
按照笔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成绩,非中共党员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职位按选拔数量1:5的比例,其余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职位按选拔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范围人员。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试题全市统一分类命制、统一选派考官。
5、领导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组织。
根据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40%、10%、40%、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非中共党员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职位按3:1的比例、其余镇党政工作机构副主任职位按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6、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进行群众信任度和德的认可度评价。群众信任度或德的认可度评价低于80分的,进行延伸考察。经考察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
7、研究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任用,确定拟任人选。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新选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三、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4日。
2、报名地点:长清区委组织部会议室(长清区委办公楼四楼中厅会议室),联系电话:87221334。
报名方式: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
查询网站:http:// www.changqing.gov.cn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7212380
本公告由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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