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5-08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上午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审核缴费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7月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我市资格审核工作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9∶00,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日16∶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资格审核时使用。

  (三)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请咨询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

  (四)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聘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7月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

(四)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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