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情况说明:
1、查询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后正式录取发放通知书(6月中旬);
2、查询结果为“未录取”的考生即未被我校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5月13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我校可根据考生意愿取消录取资格。如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考生,将依规处于三年不准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4、请考生认真核对录取相关资料,为了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的准确邮寄,如需修改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请在查询页面上修改;如需修改录取专业、代码、类型、导师等资料的考生请在4月13日前到招生科办理或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
二、我校非定向分数线规定如下:
①临床医学类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的录取考生初试总分≧325分且英语≧55分者录取类型为非定向,享受免收学费待遇;
②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全部考生录取类型均为非定向,享受免收学费待遇;
③推荐免试考生录取类型均为非定向;
④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录取类型均为委托培养。
三、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或南方医科大学组织部);
2.攻读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须调入个人档案,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委托培养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除集体户口外一律不能转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不要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一般也不会影响户口迁移;
4.攻读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调档函与报到须知等材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请考生耐心等待。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刘远贵老师收,邮编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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