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机关打工(协勤人员)基层工作经验证明如何写?
2013-05-27来源:

你好,老师,我毕业于2010年,今年公务员进入面试,岗位要求是需要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我是2年前在一家行政单位(县级)打工至今,现在这个基层工作经验到资格复审的时候应该如何写?需要些什么?有无范文之类的,谢谢老师了

回复:你好,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开具单位必须是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县学校的教师,若其人事管理权在县教育局,只有县教育局开具的证明有效,学校开具的证明无效),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证明。此类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是否有指定格式还请待资格复审通知确定,如果没有,可参阅: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参加云南省2013年 。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个人身份为(工人、农民、村或社区干部、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实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他)。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中的相关选项请用“√”进行选择。

2、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的人员以毕业后的劳动合同签署或报到的当月计算起始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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