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1月,是公办全日制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国1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有7系3部。有1个国家级精品专业,6个中央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3个天津市精品专业。学院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科研兴教示范单位。自2012年起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4年制本科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2013年拟招聘教师22人。其中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数字艺术、电子商务、会展或管理、行政管理或人力资源、法律等相关专业教师12人,英语、心理学、人文科学等基础课教师5人,机械、电子等专业实训教师5人(详见附件2013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5月30日至6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net/)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6月12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学院网址:http://www.tjdz.net/下载、填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如‘张华--电子技术系专任教师’为主题发至邮箱dzxxrs2200@sohu.com。(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如不注明应聘岗位一律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22-28772200
联系人:李老师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学院人事处将以电话形式或邮箱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6月20日。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
1.方式
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环节,考试、考核方式以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部分参加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
面试部分主要针对专业知识内容,阐述理论观点,深入分析重点、难点,回答专家组的提问。从中观察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针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水平等。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核形式,以期获得该应聘者的全面能力的认可,将最适合的应聘者召入学院的教师队伍,促进学院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2.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笔试+面试核算成绩;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招考单位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3366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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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天津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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