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市普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
2013-05-31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位考生: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事公聘201309号)精神,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舟山市普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时间为2013年6月8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6月5日。

二、资格复审

入围各级机关面试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面2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4室参加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需随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规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登记表》。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面试考生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审核。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舟山生源(户口不在舟山)的应提供高考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具有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政策咨询电话: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3059260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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