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13年特岗 公告
2013-06-14来源:施甸县教育局

施甸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3〕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3〕30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3〕17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特岗计划”实施及特岗 工作,现将2013年特岗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市分配我县2013年度特岗 指标120人,其中,中学岗位61人,小学岗位59人;专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84人,占招聘岗位总数的70%,招聘专科学历毕业生岗位36人。同时我县增加招聘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公办教师岗位1人,参加云南省初中特岗教师报名考试,参照初中特岗教师招考条件录用。

二、考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

(2)近三年(2011-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熟悉施甸民族语言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施甸县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于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7:00。报名地点: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应聘毕业生应按照招聘公告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学位证(未领到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往届本科毕业生和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届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及其它证件。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施甸县特岗办负责印制、发放。

发放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

发放地点: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笔试

1.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县特岗办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初中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初中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施甸一中。

4.考务管理

(1)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2)省教育厅将于7月31日前通知考试成绩。考生需查分者,在考试成绩通知后5日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市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四)面试、体检

1.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确定最低笔试成绩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市特岗办或省教育厅。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在本县内按照对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特岗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2)面试工作,在省、市特岗办的指导下,由县特岗办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面试办法。面试考官由当地有名望的校长、教师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考官必须服从市、县特岗领导小组安排,进行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要严格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学科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面试地点在施甸县示范小学。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9日下午4:00准时报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开面试考务会,届时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数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施甸县教育局宣传栏向社会公布。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8月15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特岗办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在县人民医院,8月15日早上7:30空腹到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中。

三、录用上岗及待遇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云南省2013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书面2份,电子文档1份,)并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3年8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转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和《施甸县教育局招聘特岗教师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工作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五)待遇。

凡按特岗条件招聘的教师,按特岗教师管理,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教龄从2013年9月1日起计算,享受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我县特岗 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整个工作流程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施甸县2013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施甸县特岗办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施甸县2013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在线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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