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1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发展中心 心理咨询教师 | 1、负责校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组织安排; 2、负责校区职业生涯规划课组织安排; 3、负责校区就业指导课的组织安排; 4、负责校区学生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统筹、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
1.心理学专业,具有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 2.熟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具有3年以上高校心理咨询和教学经验;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副教授职称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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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书院 | 辅导员 | 1、负责书院学生的成长指导; 2、负责书院学生的党建与日常思想教育; 3、负责书院学生的奖助学金评比; 4、负责书院学生日常活动组织; 5、负责书院学业指导的组织、协调; 6、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 1.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年班长、团支书以上干部工作经历,并有较突出绩效; 4.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5.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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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辅导师 | 1、负责本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2、负责本书院的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 3、参与校区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的教学。 |
1.中共党员; 2.心理学专业或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3.熟悉大学生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 4.热心学生咨询工作,有亲和力,热爱学生,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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