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以下简称“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的规定,现将本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来宾市兴宾区第二小学 | 来宾市兴宾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验员 | 02考场 | 72.16 |
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法医 | 07考场 | 74.39 | |
来宾市忻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会计 | 08考场 | 71.34 | |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武装干事 | 09考场 | 72.05 | |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员 | 10考场 | 75.14 | |
来宾市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政府综合科员 | 11考场 | 73.82 |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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