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资格复审?
2013-07-03来源:

老师,您好!

我是在编教师,报考的岗位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验。由于教育局报考证明难打,决定辞职。咨询过学校后发现一个问题,我们并无明确年限的合同,该去哪里打什么样的证明说明2年的工作经验?是不是教育局的人事科?辛苦作答,谢谢!

回复:你好,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开具单位必须是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县学校的教师,若其人事管理权在县教育局,只有县教育局开具的证明有效,学校开具的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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