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12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20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初中:数学1人;
小学: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1人、音乐4人、体育2人、信息技术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初中 岗位要求在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任教、小学 岗位要求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职任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公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编。
3. 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教龄2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3年7月1日止),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区)级以上教坛新秀资格的可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 7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16楼会议室报名。
2.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龄证明、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缴纳凭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2013年7月27日-28日在南苑小学按学科组织业务水平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总成绩。
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学科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需进行相关的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和考核
2013年7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学科1:1比例公布入围对象名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入围)。8月2日组织入围对象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8月6日-13日对入围对象进行填报内容审核和师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者的总成绩也应在75分及以上)。递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管委会一楼和开发区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六、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3183910 8237824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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