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2013-07-11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网

祝贺您考入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2013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新同学就要入学了。我们对即将到校的新同学表示热烈欢迎!现提出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于2013年8月29日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报到,手续不全者,不允许报到,其他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定向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需分别提交签字盖章后的 “定向培养合同书”、“委托培养合同书”,不带合同书的新生不予报到。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北京科技大学2013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及交费金额,将学费汇入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帐户,未带付款凭证者不予报到。

二、奖助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免去其在学期间的全部学费,并提供奖学金1000元/月,导师提供助研岗位津贴:300~800元/月。

申请到助教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助教岗位津贴:500元/月。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学校免除学费,并提供奖学金1000元/月,及助研岗位津贴:400元/月。

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学校提供奖学金1000元/月。第二年开始,学校提供奖学金1000元/月,导师提供岗位津贴:300~800元/月。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每年按12个月发放津贴。

三、体检:全部新生报到后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档案材料:研究生新生全部档案材料(联合培养定向生、委培生除外)寄至考生所报考学院党委办公室。档案材料不到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到。

五、组织关系:所有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每人单独开一份介绍信,入学报到时,直接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研究生党员入学报到前,由本人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外省市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由非教育系统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由在京高等院校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六、户口迁移:联合培养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户口,非定向、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自愿迁移的新生每人单独开具并自带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

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中所填项目要求一致(出生地及籍贯应详细到市或县),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局派出所公章,户口转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生源不迁移户口,来自北京地区的应届毕业生,要携带盖有迁出(离校)字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片。

凡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需自备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两张,以备使用。

七、住宿:生源地为京外单位的委托培养研究生,学校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生源地为北京的委托培养及定向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除外)。具体住宿安排于新生报到时确定。

八、新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脱帽半身正面一寸照片五张。

九、全部新生需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内报到。提前到校者,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其它入学报到特别提示,请注意于7月份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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