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说明
2013-07-16来源:北京邮电大学网

一、本学期上课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1月5日(校历2-19周);

本学期考试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8日(校历20-21周)。

二、前半学期的课程上课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11月1日(校历2-10周);

后半学期的课程上课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至2014年1月3日(校历11-19周)。

三、“基础英语”由“听说”和“写译”两部分组成。“听说”为36学时(每周上两节课);“写译”为18学时(每周上一节课)。学生选课的时候必须同时选择“听说”和“写译”两部分。最后英语成绩以录入至“听说”班级的成绩为准,并给予相应学分。

四、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室,如确有相应要求,应提前一周填写《研究生调、停课或更换教室登记表》,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任课老师不得自行决定提前结束课程或提前考试,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附提前结束课程原因及拟定考试的时间、地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上课具体时间按《授课时间安排表》实施,注意与本科上课时间的差异。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须知

一、起止时间:

1)网上选课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2日 (周一)12:00;

2)网上选课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 (周三)24:00。

二、首次登陆系统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www.grs.bupt.cn(校内教育网 )和http://grs.bupt.edu.cn(校外公网);

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提交个人资料、制定培养计划、网上选课、查询课表、查询成绩、接收各类通知公告等的信息系统,其网址为:http://yjxt.grs.bupt.cn(校内教育网);

3)学生也可以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左方图片下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进入系统;

4)研究生登陆系统时,请使用IE浏览器,类别请选择“学生”,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八位生日。第一次登录时,需要按照插件,如无法进入系统,请仔细看“帮助”,并按相关指示操作。

三、核对本人基本信息:

1)进入菜单“其他”-“个人基本信息管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修改个人密码;

2)请学生尽量完善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email和个人联系电话;

3)email可以在忘记系统密码的时候自动找回,个人联系电话可以方便研究生管理部门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联系到您本人。

四、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选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全部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课,必须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修课程,否则选课无效;

2)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网上选课;

3)网上选课每门课程均有选课容量限制,先到先得;

4)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建议在第一学期选够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

5)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后,通过菜单“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择相应学期后,可以进行网上选课操作。网上选课完成后,学生需要打印选课单,经导师签字后方为有效,并由班长统一收齐送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

6)学生随时可以进入系统查询本人的选课情况。网上选课截止时间后,请学生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培养”-“课务信息管理”-“选课结果信息查询”,确认本学期的选课结果。

7)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如果学生发现需要调整选课,请务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合并原选课,经导师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超出此时间段的选课调整,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8)所有进入学生选课单的课程,都会给出成绩。同时,如果没有选课的课程,不认可其成绩和学分。

9)如果同一门课程,某学生选课两次,以最近一次的选课成绩为准,而不是以最高的一次成绩为准。请学生谨慎选课。

五、培养计划制定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综合根据本人领域相对应的培养方案和每学期课表,制定本人在学习阶段需要完成课程和学分的计划表;

2)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为固定不可更改的,但是课程对应的学期为预计开课学期,可能与实际开课情况不符。实际开课情况以每学期研究生院的研究生课表为准。学生应当仔细阅读每学期的研究生课表,并把需上课程纳入选课单并提交;

3)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成“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两部分是必须修完(其它类型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比工程硕士研究生);

4)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非学位课”部分,如果因为课程停开、本人培养计划课程上课时间之间冲突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修毕,允许用其他非学位课替代。出现这种情况时,学生无需修改培养计划,但是需要在选课的时候,把替代课程放入选课单,否则无法认可相应学分;

5)培养计划制定完毕后,如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修改。

六、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的办公地点是:教一楼421室;联系电话是:6228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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