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是教育部和国家计委2001年批准成立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西电软件学院是以学校软件工程研究所为基础进行组建,拥有一支既有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又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结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办学特色,软件学院为软件工程硕士设置了Web工程与信息系统、软件测试与软件质量保证、网络与通信软件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以及软件工程与管理五个专业方向。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包括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年龄以及工作年限不限。
2、报考者需要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二、入学考试方式
参加由软件学院自行组织(软件学院自主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软件学院当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者,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通过者可以录取为我校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试科目:数学、英语、专业基础(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或微机原理,二选一)。
对于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如果其参加了2013年1月的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相应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可享受单科免试政策。
三、录取与入学
1、按照相关规定,学院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按照相关规定,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名额的10%。
2、2013年8月底入学上课。
3、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应届生需出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528号)文件精神,在西电校本部培养的软件工程硕士生,收取全额培养费32,000元(含论文指导和答辩费,不含书籍费与住宿费)。学生在第一学年开学报到时缴纳16,000元,在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缴纳其余部分。
五、培养与授位
以上考生的培养属于非统招研究生(单证硕士)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档案关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4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32学分、工程实践与学位论文8学分),并通过学校组织答辩的研究生,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联系、咨询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点:学校办公楼四楼406房间
材料邮寄地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范莉莎收,邮编710071
电话/传真:029-88204351、88204294
联系人:范老师 卫老师
网址:http://sc.xidian.edu.cn;E-mail:lsfan@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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