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7-16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zg.cpta.com.cn,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9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19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0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7日0:00开始至7月31日24:00结束。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与往年相比延长了10天,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准备报考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及时报名。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2元。

五、教材预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预定教材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预定教材的考生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考试用书”的界面,进入“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预定请点击此处”,查看教材预定须知及说明,然后按要求操作即可。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6日0:00开始至10月18日24:00结束。

七、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00〕10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00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新考生”请于2013年8月5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符合免试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5日0:00开始至8月12日24:00结束。

十二、“老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5日0:00开始至8月12日24:00结束。

十三、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5、具体操作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1年或2012年在天津市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新考生”开始进行审核的时间起,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进行缴费。

十四、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在20K-100K之间。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领书单。

3、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和教材费(注:考评中心负责网上预定教材时注明)的金额。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除外)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538422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

附: 1、征订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教材通知

2、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预订单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预订单.xls》来源于天津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6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7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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