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2013-07-16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和补充机制,确保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的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优中选优的原则;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总计100名,其中六类项目生20名)

1、初中招聘教师50名(其中汉授45名,蒙授5名);

2、小学招聘教师30名(其中汉授23名,蒙授7名);

3、幼儿园招聘教师20名(其中汉授15名,蒙授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 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 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 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相应专业(学前教育、幼教专业、音乐、美术)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和小学特教专业毕业生,在符合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相应学历条件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6、硕士研究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在非师范类院校中择优选拔;

7、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通知(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09年6月底前在翁牛特旗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不满10年的且2010年9月2日仍在岗人员,报名时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中文类专业达到二级甲等;

10、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在翁牛特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方可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7月12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翁牛特旗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 7月21日- 7月24日。

地点:旗党校会议室。

2、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应届生带毕业证(暂无毕业证者,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是师范类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报名时需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4)本实施方案公告后,报名人员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ntqrsj.com)“下载中心”下载《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填写表格,贴好照片(每人需准备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每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4、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翁牛特旗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人社局统一编排考场。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2、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知识(约占30%)。专业知识部分内容为中小学各学科专业综合知识(约占70%);

3、报考蒙授生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文答卷;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

6、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ntqrsj.com)上进行公布。

7、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 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旗党校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3年 7月2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在确定1:3人员范围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说课)范围。

1、面试时间、地点在翁牛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

3、报考蒙授生岗位必须用蒙语说课,报考其它岗位必须用汉语说课;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每个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人员另行面试(说课)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重点审查其原始档案及政审情况,同时进一步复核其报名资格等情况。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及聘用人员结果分别在不同时间段,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翁牛特旗教育信息网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应聘人员反映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每类人员选岗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九、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考试咨询电话:0476-6360523

附件

1、详情请参见翁牛特旗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http://www.cfpta.cn/Info/InfoDetail.aspx?InfoId=1045

2、更多信息请查看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普通初中教师计划职位表

3、更多信息请查看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特教、农村牧区小学、幼儿园计划职位表

4、更多信息请查看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普通初中教师岗位代码表

5、更多信息请查看2013年翁牛特旗公开招聘特教、农村牧区小学、幼儿园计划岗位代码表

2013年7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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