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即日起发放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联系所报考的学院领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一、2013年我校录取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非在职生源(非定向、自筹),原则上须在发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转至所报考学院(室、中心)研究生秘书处;计划外委托生,必须在发通知书之前将协议书寄(送)至所报学院(室、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否则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报到时间、地点:2013年9月1日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楼,具体事宜报到时请详见报到流程安排。
三、培养经费
硕士研究生除计划内非定向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收培养费外,其他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均收培养费6000元/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前往生源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
博士研究生除计划内非定向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收培养费外,其他类型的博士研究生均收培养费10000元/年。
学费、住宿费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齐,入学报到时持缴费收据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学费、住宿费优先使用各银行银联卡刷卡缴费(现金也可)。
四、报到时携带:
1.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黑龙江省内生源不迁户口,省外生源自愿迁移户口,计划外委托考生不迁户口);
迁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派出所
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联系电话:0451-82190787
3.党员需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办理办法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efu.edu.cn,团员需带团员证。
五、住宿费用:
研究生住宿费二人间、四人间每人每年1200元,六人间每人每年800元。
六、体检及医疗保险办理:
非在职博士生报到时必须进行体检,复试时体检不合格的硕士生必须进行复检。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报到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需办理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应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哈尔滨市相关文件执行。
七、请全体新生务必于9月初登陆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登陆)”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同时查询选课及公共外语免修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451-82191652。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nefu.edu.cn,登陆账户为录取通知书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八、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学校报到,不得由他人替代。
联系人:所报考学院(室)研究生秘书(非定向、自筹考生档案接收及定向、委托考生培养协议接收);
研究生院招生办:82190710
研究生院团委:8219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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