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2来源: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政协联谊活动中心是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社会公益,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3年8月1日9∶00-至8月10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3、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http://zx.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面试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

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8209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2219

附件: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宁波市政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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